赵轨(生卒年月不详),字玄轨,河南洛阳人。隋朝时期循吏,后魏廷尉卿赵肃的儿子。北周时曾任卫州治中,隋朝建立后历任齐州别驾、原州总管司马、硖州刺史、寿州总管长史等职。为官清正廉明、为民谋利而著称于世。
任齐州(今济南市)别驾时,东面邻居家有桑树。每年桑葚熟了,一些又大又红的桑葚就落在了他家的院子里,满地都是。他叫家人把桑葚捡起来,送还给邻居,并告诫儿子说:“我并不是要以此来求取名誉,只是觉得这不是自己的,享用了心里也会不安。”在齐州为官四年,每年考核,赵轨政绩都是最好,受到隋文帝的赏识和嘉奖,被征入朝任职。离开时,父老乡亲不舍得赵轨离开,纷纷赶来含泪送别。一位老者捧着一碗清水,含着泪,激动地说“别驾在官,水火不与百姓交,是以不敢以杯酒相送。公清如水,请酌一杯水奉饯。”别驾为官多年,勤政为民,对百姓一无所取,所以,你今天要走了,我们也不敢拿壶酒来为你送行,你为官清廉,如同清水一样,今天就让我们献上一碗清水为你送行。赵轨听后十分感动,接过清水,一饮而尽。齐州百姓伏于道旁,挥泪相送。
之后,赵轨任原州(治今宁夏固原)总管司马时,严格注意约束部下,对百姓秋毫无犯。有一次,赵轨领人结队夜行,部下不细心,马踏入田中,踩坏了禾苗,他即令停止前进。天亮后,查到了田主,赔偿了损失后才率队起程。原州的百姓、官员听说此事后,无不感动,并从此以赵轨为榜样,注意自我的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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