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中住宿生违纪处理细则(初稿)

发布日期:2015-06-23 00:00作者:合肥一中来源:合肥一中阅读:字体【  

为严肃校规校纪,加强住宿生管理,保证生活区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秩序,依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住宿生违纪处理细则。

每位住宿生以每学期12分为基础分,学校对违纪学生实行扣分制,一个学期累计扣分达到6分将取消该生评优资格,累计扣分达到12分将取消该生住宿资格。初犯(一)、(二)部分给予批评教育,再次违反者,将予以扣分。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一次扣1分:

1、起床:生活老师多次唤醒督促而赖床不起,影响他人值日的,每次扣1分;

2、迟到:去教学区迟到或回宿舍午休、晚寝、晚自习迟到的,每次扣1分;

3、内务:起床后不叠被或不整理好自己物品的,每次扣1分;

4、值日:值日生不值日的,每次扣1分;

5、午休:午间静校期间串寝、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1分;

6、晚自习:在宿舍晚自习期间讲话聊天、吃东西、打开水影响他人学习的,每次扣1分;

7、打球:在宿舍区走廊打球、踢球等运动,每次扣1分。

(二)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一次扣2分:

1、违禁物品:带刀具、打火机、三国杀、扑克、激光笔、手机、平板电脑、电吹风、电暖宝、电夹板、多功能插线板等违禁物品且老师告知是违禁物品拒不上交的,发现一次扣2分(因学习需要,经学校同意带的除外);

2、晚寝:熄灯后串寝、吵闹、聊天、玩电子产品等违纪行为,每次扣2分。

(三)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一次扣3分:

1、私自留校:未经批准,擅自留校的,出现一次扣3分;

2、擅自离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出现一次扣3分;

3、破坏公物:损坏电梯,电话,门窗,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公共设施的,出现一次扣3分;

4、留宿他人:在宿舍区擅自留宿他人的,发现一次扣3分。

(四)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一次扣6分:

1、吸烟酗酒:在生活区吸烟酗酒的,发现一次扣6分,并给予校纪处分;

2、不服管理:辱骂,顶撞老师,不服从生活老师管理的,每次扣6分,并给予校纪处分。

(五)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打架:在宿舍区打架的,一次扣12分,并给予校纪处分;

2、偷盗:在宿舍区偷盗的,一次扣12分,并给予校纪处分。

 

说明1、扣分结果每月公示一次。

2、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合肥一中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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