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德育园地 > 普法教育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发布日期:2015-07-23 00:00作者:合肥一中来源:合肥一中阅读:字体【  

合肥一中广播站  2013年6月

同学们:

今天是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合肥一中广播站今天校园广播的主题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一、什么是毒品?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条,从法律上对毒品的概念予以了界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是汉语中特有的专用名词,国际社会正式文件中称之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几种常见的毒品及其危害
  1、海洛因---海洛因即二乙酰吗啡,是鸦片毒品系列中最纯净的精制品,是目前我国吸毒者吸食和注射的主要毒品之一。海洛因是白色粉末,俗称“白粉”,而临澧县一般吸毒者称之为“大烟”,吸海洛因讲“吸大烟”。
  海洛因可用鼻嗅、吸食、静脉注射等。吸食海洛因二次后,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使人上瘾,产生生理和心理依赖,海洛因的戒断症状一般表现为:焦虑、烦躁不安、易激动、流泪、周身酸痛、失眠、起“鸡皮疙瘩”、有灼热感、呕吐、喉头梗塞、腹部及其他肌肉痉挛、失水等。还出现神经质、精神亢奋、全身性肌肉抽搐、大量发汗或发冷。
   海洛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瞳孔缩小如针孔,皮肤冷而发黑,呼吸极慢,深度昏迷,呼吸中枢麻痹,衰竭致命。海洛因吸毒者极易发生皮肤菌的感染,如脓肿、败血症破伤风、肝炎、艾滋病等,甚至会因急性中毒而死亡。
  2、冰毒---通用名称: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由于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剧烈,又称之为“冰毒”,冰毒的精神依赖性极强,已成为目前国际上危害最大的毒品之一。
  吸食危害: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肝脏和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出现神经错乱,神志不清,表现出妄想、好斗等特点。
  3、麻古---“麻古”系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冰毒和咖啡因,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服用后会使人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极度兴奋,能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免疫功能,长期服用会导致情绪低落及疲倦、精神失常,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 
  “麻古”一般为圆形片剂,成药丸状,有红色、绿色等,有些印有“R”、“WY”、“66”、“888”等标记。此种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迷幻作用,含毒性,吸食后呈现健谈、性欲亢进等生理上的反应,心脏有问题的人服用后可导致休克或突然死亡。 
  吸食此药能够使吸食者将自己的秘密和隐私通过交谈等方式随意告诉他人,并促使吸食者受人支配、出现狂想等症状,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因此该药又被俗称为“唠嗑药”、“抢劫药”、“强奸药”。
  4、罂粟。又名阿芙蓉,系一年或二年生草本植物。花大色美,很像丰盈娇艳的虞美人和东方罂粟。“娇小垂头定、丰盈出面来。”如此美丽的花朵为何有“魔鬼之花”的恶名,原来它是世界三大毒品植物之一(罂粟、大麻、古柯),未成熟的果实割后流出的乳液,凝固后即是鸦片(俗称大烟),内含吗啡、可卡因等毒素。一旦吸食,即染成瘾,对身体危害极大。
  三、与禁毒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与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戒毒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