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4 15:34作者:合肥一中来源:合肥一中阅读:字体【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残联,各市管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校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二、 精心组织,规范程序。各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级认定办法,细化认定程序,做好认定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不再向学生收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类材料。努力做到人本化认定、动态化认定、精准式认定。

三、广泛宣传,资助育人。各校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资助与育人并行,各校要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励志教育,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工作,在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等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