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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中(滨湖校区)10kV配电房增容及教学楼双电源改造项目建议书(含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编制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5 08:34作者:合肥一中来源:合肥一中阅读:字体【  

为了做好合肥一中(滨湖校区)10kV配电房增容及教学楼双电源改造项目建议书(含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编制相关工作,现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取一家咨询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一中(滨湖校区)10kV配电房增容及教学楼双电源改造

2.项目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校区)

3.项目单位:合肥市第一中学

4.项目概况:合肥一中滨湖校区校内配电房高压侧仅单母线运行,一旦故障电力无法及时恢复,存在风险。滨湖校区每间教室仅一台空调,制冷效果较差,学校计划完成电力增容和教室用电线路增容改造,为今后增加空调预留电力容量,同时通过电力增容、电路改造满足中高考使用空调、监控等设备双电源供电。

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6.项目预算:2.1万元

7.付款方式:取得立项批复及项目资金批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二、比选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资质(含建筑专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661114:30--16:30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校区总务处

3.联系电话62911008

提供资料

投标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非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报价单;

5.其他证明企业的业绩或资质材料等及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校方保留追究投标单位责任的权利。

五、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在符合比选需求、资质等条件下,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排名第一的若不履约,则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

六、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结果将通过合肥一中校园网发布公告,所有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或者个体可自行查看。 

、投标需知

1.项目建议书必须通过市发改委、教育局审查

2.中标人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申请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勘察现场

1)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用地的自然环境、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的一切情况。

、签订合同

1.中标公示后7个日历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合肥市第一中学

202662


附件: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 %

1.技术分

根据技术分的细则,评审小组应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申请人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申请人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申请人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申请人的技术分之和,即技术总得分。

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90分)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对重点难点的分析、质量保证措施、工作计划、总体进度安排等内容,由磋商小组酌情评分:

1)项目需求理解准确,对重难点分析透彻、服务措施完善、进度安排合理,得35-50分;

2)项目需求理解较准确,对重难点分析较透彻、服务措施较完善、进度安排较合理,得20-35(含)分;

3)项目需求理解、重难点分析、服务措施、进度安排一般的,得10-20分;

4)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0-50

 

人员配备

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团队成员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名单和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上述人员中涉及到的证书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0-10

资质荣誉

1.2023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单位”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2.2023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

省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若获奖材料中无法体现供应商参与项目,则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获奖项目合同业主(甲方)或者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0-10

业绩

202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学校类项目建议书编制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满分20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关键信息,须另附业主方(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建议书批复扫描件

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意见反馈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履约反馈材料的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0-20

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2.汇总确定中标单位

评审小组将合格申请人的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以后得到各投标的最终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