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建议书(含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建议书(含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编制
2.项目单位:合肥市第一中学
3.项目预算: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付款方式:取得立项批复后一次性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含建筑专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 18 日9:00--16: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一中淝河校区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13110 / 15805512466
四、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非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报价单;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
56.其他证明企业的业绩或资质材料等及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校方保留追究投标单位责任的权利。
五、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在符合投标需求、资质等条件下,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六、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结果将通过合肥一中校园网发布公告,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或者个体可自行查看。
七、投标须知
1.项目建议书必须通过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审查。
2.中标人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八、签订合同
1.中标公示后7个日历日内签订成交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合肥市第一中学
2026年9月11日
附件: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
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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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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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信分(90分)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同时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
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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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8分)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 (2)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需登记在投标单位),得3分。 2.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1)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小项满分8分; (2)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需登记在投标单位)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小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名单和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上述人员中涉及到的证书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
0-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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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实力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新建高中类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1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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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荣誉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或优秀工程咨询单位)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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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学校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满分20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扫描件; (2)项目建议书批复扫描件。 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供应商实力业绩与该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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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 |
上述经评审小组认可的供应商业绩中,每提供一个对应业绩业主单位(合同甲方)给出的意见反馈满意及以上评价的,得3分,满分12分。 注: (1)同一业绩提供的多份履约反馈评价仅计分一次;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材料的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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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含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编制,得 5 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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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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