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合肥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指示精神,以及合肥市教育局、体育局文件《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合教[2023]144号)的具体要求,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提高学校体育场地的资源共享率,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校园内锻炼健身,充分发挥学校在社区大家庭中的成员作用。经学校研究,学校将室外体育场地全面向社区开放。为了加强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管理,确保开放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时间:
由于我校为寄宿制管理学校,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时间为: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上课期间每周六、周日6:00--18:00。
注:团体需提前预约并征得学校同意。
二、开放场地:
1、开放校区:合肥一中滨湖校区、合肥一中瑶海校区
2、开放区域:教学区室外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台等。
特别说明:由于我校淝河校区、长江路校区部分场地设施仍在施工尚未交付,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所以暂不对外开放。
三、管理办法:
1、学校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向社区开放,以保证学校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为前提。对外开放期间,由学校门卫和值班老师对学校活动场地及有关设施负责全面管理。进入校园内锻炼的人员必须配合和服从学校的管理,自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活动和锻炼。
2、进入我校校园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员,必须先由个人通过申请,由我校保卫科、所在社区居委会等处办理活动证,进入学校锻炼前应主动向门卫出示活动证方可进校活动。尚未办理活动证件的锻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且在门卫登记身份证件后方可进入。未成年人进校锻炼可凭学生证登记进入,但需要至少一名成年人陪同。
来我校锻炼的人员出入通道为:【滨湖校区】须从洞庭湖路教学区的南门进入校园;【瑶海校区】须从龙岗路的东门进入校园。
3、进入我校校园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自觉爱护学校设施和花草树木,不乱丢垃圾,确保场地整洁,文明言行。活动内容必须科学、健康,严禁练习各类带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
4、进入我校校园进行体育锻炼的人员,需加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器械,不做有危险动作。因个人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建议参加活动的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减少事故损失。
5、不得骑车或开车进校园,校园内不准吸烟,进校衣着整洁,不穿拖鞋。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区。宠物不得入内。
6、学校开放的范围仅限教学区内的室外运动场所:篮球场、排球场、田径场、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台。活动人员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得进入非活动区域区。对教学区内的体育设备、教学用品,不要随意使用和移动。活动人员不得进入教室、学生生活区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进校锻炼资格。
7、学校场地、设施主要为教学服务,为学校资产,请自觉维护,如有损坏,参照相关标准及时进行赔偿。如属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将报送公安部门追究责任,永久取消其入校活动资格。
8、学校场地开放面对的是大多数居民,如果有部分团体(人)需要利用学校室外场地进行比赛(例如:足球、篮球)的,必须先征得学校同意。
9、活动中如果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并拒绝整改的,学校有权劝其离开学校。如果发生冲突的,将报送公安部门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永久进入学校活动资格。
10、监督电话:
薛 山(保卫科科长) 13866119005
孟祥瑞(保卫科副科长)13866192895
王宏敏(保卫科干事) 15805512466
11、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合肥一中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