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班级文明建设,提高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学会尊重他人、友善相处,2026年9月21日,合肥一中滨湖校区高二(36)班召开了“以礼相待,让青春在尊重中绽放”主题班会。在班主任费瑞梅老师和潘泓宇同学的组织下,本次班会围绕言语伤害、隐形欺凌、法律责任及应对策略等方面展开,通过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形式,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文明交往与尊重他人的重要意义。

班会以一个温暖的互动环节拉开序幕——邀请同学们与同桌分享:是否有过因别人一句“随口说说”而感到委屈、尴尬的经历?为什么看似不经意的话会带来伤害?交流中同学们渐渐意识到,很多伤人的语言,说者转头便忘,却会在听者心中留下长久印记。高二阶段学业压力与人际交往多重交织,青少年内心本就敏感脆弱,一句调侃、一次吐槽,都可能被对方放大,悄然积累成矛盾。

围绕“好好说话是否等于虚伪客套”这一问题,班会深入探讨了文明沟通的核心——共情。老师引导同学们认识到,真正的文明交往不是背诵客套话,也不是一味讨好,而是在表达真实想法的同时,守住他人的心理边界。真话不等于可以肆无忌惮地伤害别人,分清“实话”与“伤人的话”,是每个同学都应掌握的人生功课。

班会通过一则发生在2026年9月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直面校园欺凌的沉重代价。14岁女生周某因琐事邀约6人对同龄女生余某实施辱骂、殴打并拍摄羞辱视频传播,最终参与者均受到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的法律惩处。这一案例深深震撼了在场同学,大家纷纷认识到,许多严重的欺凌,最初都源于一句“我只是开玩笑”。班会帮助同学们厘清了“真正的幽默”与“恶意的玩笑”的界限:幽默是智慧的闪光,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而恶意玩笑本质上是欺凌的展示,以他人的窘迫换取笑声。
班会特别强调了隐形欺凌的危害。起侮辱性绰号、散布谣言、恶意P图、孤立排挤、网络攻击……这些看不见伤口的伤害,同样属于校园欺凌范畴。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将校园欺凌纳入法律规制,取消了“必须多次实施才构成欺凌”的限制,单次情节严重的行为即可依法处置。这一法律解读让同学们明白,“孩子之间打闹不用负责”的说法早已不成立,看不见的伤害同样要承担法律后果。

在应对策略环节,班会鼓励同学们做“破窗者”——打破沉默,用智慧行使勇气。作为受害者,保留证据、及时求助不是“打小报告”,而是勇敢;作为旁观者,一个善意的眼神、一次主动并肩而行,都是驱散黑暗的微光。全班共同铭记三句青春宣言:不做施暴的“恶龙”,不做冷漠的“看客”,不做沉默的“羔羊”。
班会尾声,班主任费瑞梅老师进行了总结发言。费老师指出,文明不是墙上的标语,而是刻在每个人心里的教养,体现在每一次开口、每一个选择之中。她语重心长地说:“同学们,青春可以有棱角,但更要有温度。同窗情谊是人生最珍贵的财富之一,希望大家都能将心比心,守住尊重的底线。当你想说一句‘玩笑话’时,先停下来想一想,这句话会不会戳到别人的痛处;当你看见有人被孤立时,别做沉默的围观者,哪怕只是走过去站在他身边。拒绝欺凌,从好好说话开始,从善待每一位同窗开始。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尊重中绽放最美的青春。”

此次主题班会的成功举办,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也在班级中播撒了尊重与友善的种子。相信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们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交往理念,共同营造和谐温暖的班级氛围。
(高二年级:张雲婷(实习生) 指导教师:费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