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含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隶属局党委的各市属学校和民办高校: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合发〔2014〕1号)要求,市教育局党委决定,于2014年2月13日下午2:30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动员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八督导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方东屏同志讲话;
3.市委常委聂爱国同志作重要讲话;
4.测评局县级领导干部;
5.进行个别谈话。
四、有关要求
1.考虑到民主评议表填写的内容较多,有关表格在会前通过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发至各单位(处室),请单位(处室)及时下载,交参会人员认真填写,会上交回。离退休党员会上发放民主评议表进行测评。
2.请参会同志按到会时间抵达会场,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若确有特殊原因需履行请假手续。机关人员请假需经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市属学校和民办高校参会人员请假,需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中共合肥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