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教育局委员会合教党委【2014】6号文件

发布日期:2014-02-27 00:00作者:合肥一中来源:合肥一中阅读:字体【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合发[2014]1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决定自20142月至6月,利用5个月时间,在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教育局党委的市属学校和民办高校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四个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用整风精神塑造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新形象,始终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紧密结合我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着力打造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升级版,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我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各单位在开展活动时要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目标,贯穿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 “正风肃纪、为民服务、除弊祛垢、固本强基”四个专项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找和解决与师生联系最紧密,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真正使社会和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成效。
1、“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面。局机关各处室重点查找工作上有无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漂浮、落实不力,服务学校和师生不主动、慢作为等问题或现象,并结合工作职责在群众路线、作风建设方面,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大班额、违规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补课费、教辅资料费、有偿招生、招生宣传不实等问题,以及教师有偿补课、为人师表意识弱化,敬业精神不强,对学生缺乏爱心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民办高校重点围绕大中专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组织建设,严肃和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2、“为民服务”专项行动方面。局党委和局机关要树立全域合肥教育理念,进一步强化教育质量意识、均衡意识和公平意识,多措并举,推动全市教育更好更快发展,以满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强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动一批新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继续扩大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继续推进和完善“合肥市支教志愿者行动”,鼓励和吸纳有资质的社会各界人士到农村学校义务支教,促进农村学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各级各类学校在“为民服务”专项行动中还要着眼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通过多种形式帮扶特困生、学困生,关注各学段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3、“除弊祛垢”专项行动方面。局机关要下大气力改变基层反映的机关会议多、文件多、评比多、活动多以及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检查轻效果等问题;要重点解决基层反映的机关对学校事务管得过多、过细,以及机关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调查研究不深入、分类指导不到位给基层造成的忙乱等问题。进一步理清职责,转变检查指导方式,采取群众欢迎的、务实高效的措施指导、督查和帮助学校;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课堂,带头研究教育,带头更新教育理念,认真克服群众反映的“社会活动多,教学研究少”的现象。

4、“固本强基”专项行动方面。局机关各支部要重点解决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结合不紧,理论学习不够,研究工作不深入,组织活动贫乏单调等问题;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重点解决战斗堡垒作用不够过硬、组织体系不够健全、开展活动不够规范、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党员作用不够突出、服务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要针对“固本强基”专项行动中查找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党组织建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范围与时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教育局党委的全体党员,重点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县处级和学校校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列席参加学习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
活动时间从20142月初开始,到6月底基本完成。各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1个月,局机关3月底前完成,学校4月底前完成。


四、活动环节
   整个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扎实抓好三个环节重点工作,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深入思想发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动员报告,并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方面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各单位召开的动员大会要做到“四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讲清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点要求,讲清楚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讲清楚对党员师生员工特别是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动员报告要经督导组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2.抓好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明确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注重学习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教育法律法规等。创新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专题辅导、互动讨论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提倡鼓励党员师生员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实际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学习讨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围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争创人民满意教育等主题,开展“‘四风’问题怎么改、服务群众怎么办、好干部怎么当”大讨论。

3.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谈心谈话、个别征询、网络留言等方式,广泛征求老教师、老党员、教代会代表、教学科研骨干、学生家长以及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建议,认真搞好梳理反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四风”具体表现。深入开展“四个对照”活动,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特别要注重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局机关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特别是行风、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督导组和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会议情况。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人要参加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督导组审核把关,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措施报上一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实行开门整改,向人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集中治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师德师风失范、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不积极等现象。强化正风肃纪,对为教不公、执教不廉、损公肥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

3.健全落实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家校沟通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工资分配、评优晋职、奖励激励等制度。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制止浪费。

4、召开总结会议。报请市委督导组同意后,召开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通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效,查摆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统筹谋划,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向所属单位派出督导组,针对不同学校特点,加强具体指导。
(二)坚持开门搞活动。要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注意发现、树立和宣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开辟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注重上下联动。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在所属单位中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把立足自身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活动期间日常工作不受影响,教育教学质量不下降,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市属学校和民办高校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开学后一周内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